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评审细则为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报告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工作,确保 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 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评审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报告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工作,确保 评 审工作的客观、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 有关 部门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特 制订本评审细则。 一、适用范围 1、由省安监局负责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其它行业安全 设 施“三同时”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2、由省安监局负责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其它行业建设 项 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3、由设区市安监局委托审查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其它行业 建 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二、评审程序 1、申请:建设单位向省安监局提出申请,将申请材料报送省安科 中 心综合部,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时所需提交的材料见 附件 1。 2、受理:省安科中心综合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企业提供的 申 请材料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当场向建设 单位 出具受理通知书(见附件2);对申请材料不齐的建设项目予以一 次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