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比赛活动方案[修改版]
第一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比赛活动方案附件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比赛活动方案一、主办单位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二、承办单位杭州师范大
() 第一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比赛活动方 案 1 附件: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类) 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比赛活动方案 一、主办单位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二、承办单位 杭州师范大学、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 四、时间与地点 201211 时间:年月 地点:杭州师范大学(浙江省杭州市) 五、参赛对象 2009 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本科级学生。参赛学生必须是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 生考试规定,经考生所在地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录取,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进修班、 函授班和成人高等学校的学生不参加)。 六、项目与办法 活动项目分为基础理论知识和音乐教学技能两部分。其中,基础理论知识包括专业基础理论综合和教 育基础理论综合两项内容;音乐教学技能包括钢琴演奏、歌唱与钢琴伴奏、自弹自唱、合唱指挥、中外乐 器演奏五项内容。 (一)基础理论知识。 所有选手均须参加专业基础理论综合和教育基础理论综合测试。其中,选手专业基础理论综合得分按 70%30% 计入基础理论知识总分,教育基础理论综合得分按计入基础理论知识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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