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2006年3月2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第二次局务会议通过,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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