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
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 填写说明 1.本协议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纳入交易资金监管且办理贷款手续的存量房买卖。 2.当事人订立协议前,须认真协商各项条款。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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