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基础
合同解除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基础 一、问题的提出 合同的解除是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之一。由于主客观情况的变化,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如果再让合同继续产生法律效力,约束当事人双方,不但对其中
合同解除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基础 一、问题的提出 合同的解除是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之一。由于主客观情况的变 化,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如果再让合同继续产生法 律效力,约束当事人双方,不但对其中一方甚至双方有害无益,而且 有时会阻碍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因此合同的解除权就是国家通过法 律赋予一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合同的权利。那么,合同解除以后基于债 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赔偿债权的基础是什么?我 国合同解除有无溯及力? 二、合同法定解除后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基础的争议 关于合同解除以后是否仍存在损害赔偿请求权,有三种观点: (一)合同解除后有溯及力的选择主义,此观点认为合同解除与损害 赔偿不能并存,只能择其一。 (二)合同的法律拟制说。认为合同自解除后整个合同便溯及既往地 消灭,但是可拟制合同在违约责任的范围内继续存在,就如同《合同 法》第98条的规定一样,合同解除将不影响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的 行使。 (三)损害赔偿请求权独立说,王泽鉴教授认为:解除权的行使并不 妨碍赔偿请求权的发生,乃专指因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而言,不包 括因契约消灭所生的损害。 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理由是: 1、《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