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134条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第134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3年年以下有
刑法第134条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