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复习题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1、我方与越南某客商凭样品成交达成一笔出口镰刀的交易。合同中规定复验有效期为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60天。货物到目的港经越商复验后,未提出任何异议。但事隔半年,越商来电称:镰刀全部生锈,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 1、我方与越南某客商凭样品成交达成一笔出口镰刀的交易。合同中规定复验有效期为货物到达目 的港后的60天。货物到目的港经越商复验后,未提出任何异议。但事隔半年,越商来电称:镰刀 全部生锈,只能降价出售,越商因此要求我方按成交价格的40%赔偿其损失。我方接电后立即查看 我方留存的复样,也发现类似情况。问:我方应否同意对方的要求,为什么? 答:我方不应同意对方的要求。因为,合同中规定的复验期内,越南复验后未提出任何异议,说明 货物质量得到越商认可,而半年后镰刀全部生锈的原因不是镰刀本身的内在缺陷,而是镰刀与空气 中的氧发生了氧化引起的,是一种自然现象,故尽管我方留存的复样也存在类似现象,我方也不能 同意对方的要求。 2、我方向西欧某国出口布匹一批,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因购销旺季,未对货物进行检验就将布匹 投入批量生产。数月后,买方寄来几套不同款式的服装,声称用我方出口的布匹制成的服装缩水严 重,难以投人销售,因而向我方提出索赔。问:我方应否同意对方的要求,为什么? 答:我方不应该理赔。本案就买方因购销旺季,未对货物进行检验就将布匹投入批量生产产生的后 果,我方可根据国际上通常执行的“纺织品一经开剪即不予考虑赔偿”的原则,拒绝理赔。 3、我某出口公司对美成交出口电冰箱4500台,合同规定:pyw-A、pyw-B和pyw-C型三种型号 各1500台,不得分批装运,待我方发货时,发现pyw-B型电冰箱只有1450台,而其他型号的电 冰箱存货充足,考虑到pyw-B数量短缺不大,我方于是便以50台pyw-A代替pyw-B装运出口。 问:我方这样做是否合适,为什么? 答:我方这样作是不合适的。因为如双方事先无品质机动幅度的规定,卖方在交货时,对于货物的 质量(包括规格、花色搭配、型号等)应严格遵守合同的规定。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 卖方承担。就本案而言,我方在发现pyw-B型冰箱数量短缺,应先征得买方的同意才能发货,而不 能擅自以其他型号的电冰箱来代替。因此我方的做法是不合适的。 4、我某出口公司向外国某客户出口榨油大豆一批,合同中规定大豆的具体规格为含水分14%、含 油量18%、含杂质1%。国外客户收到货物不久,我方便收到对方来电称:我方的货物品质与合同 规定相差甚远,具体规格为含水分18%、含油量10%、含杂质4%,并要求我方给予合同金额40% 的损失赔偿。问:对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合同中就这一类商品的品质条款应如何规定为宜? 答:对方的要求是合理的。因为我方交货的品质不符合合同的规定,理应给予对方一定金额的损害 赔偿,但是否为合同金额的40%,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合同中就这一类较难掌握交货品质的出口 商品的品质条款,应采用规定品质公差或品质机动幅度的方法,来避免因交货品质难以掌握,给我 方交货带来的困难。 5、某公司与国外某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达成一笔出口小麦的交易,国外开来的信用证规定:“数 量为1000公吨,散装货,不准分批装运,单价为250美元/公吨CIF悉尼,信用证金额为25万美 元„„”但未表明可否溢短装。卖方在依信用证的规定装货时,多装了15公吨。问:(1)银行是否 会以单证不符而拒付?为什么?(2)《公约》对交货数量是如何规定的? 答:(1)银行不会因单证不符而拒付货款。根据《UCP500》第39条b款的规定:“除非信用证规 定货物的数量不得有增减外,在所支付款项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条件下,货物数量准许有5%的增减 幅度,但是,当信用证规定数量以单位或个数计数时,此项增减幅度则不适用。”本案卖方出口的 商品是1000公吨散装小麦,且信用证未表明可否溢短装,则只要卖方按信用证规定制作单据,且 要求银行支付的金额不超过25万美元,银行就应根据信用证的规定支付货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