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巩献田关于物权法草案的公开信
北大巩献田关于物权法草案的公开信一部违背宪法和背离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物权法(草案)》----为《宪法》第12条和86年《民法通则》第73条的废除写的公开信尊敬的吴邦国委员长并转全国人大常委会: 我作
北大巩献田关于物权法草案的公开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