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在民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检察建议在民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检察建议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对有关单位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为建章立制,加强管理,以及认为应当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向有关单位正式提出建议
检察建议在民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检察建议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对有关单位在 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为建章立制,加强管理,以及认 为应当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向有关单位正式 提出建议或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民事、行政裁判建议。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47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出检察建议:原判决、裁定符合抗诉条件,人民检察院与人 民法院协商一致,人民法院同意再审的;原裁定确有错误, 但依法不能启动再审程序予以救济的;人民法院对抗诉案件 再审的庭审活动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 建议的其他情形。《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 第4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有关 单位提出检察建议;有关国家机关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存在制 度隐患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严重违背职责,应当追究其纪律责任的;应当向有关单位提 出检察建议的其他情形。 检察建议在民行部门分两部分,检察建议的对象是人民 法院、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在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中, 检察建议书是人民检察院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要 工具,也是人民检察院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配合,堵塞漏洞 扩大检察机关办案效果,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