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书(早期)
特殊保护第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十条、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至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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