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院、转科制度
转院、转科制度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2、住院病员和门诊病员需转外地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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