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9〕1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 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9年7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1次会议通过,现予
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9〕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