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建筑消防弱电设计

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弱电系统设计特点 按国标GB5011698《火灾自动__系统设计规范》要求,建筑物作为火灾自动__系统的保护对象,共分三级,即特级、一级、二级。凡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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