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上诉制度的重构探析
我国刑事上诉制度的重构探析 我国刑事上诉制度的重构探析 在现代各国的审级制度中,上诉审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重构我国刑事上诉制度首先必须考虑的是如何进一步完善上诉审程序,使之更符合公正与效率的要求。
我国刑事上诉制度的重构探析 我国刑事上诉制度的重构探析 在现代各国的审级制度中,上诉审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重构我 国刑事上诉制度首先必须考虑的是如何进一步完善上诉审程序,使之 更符合公正与效率的要求。我国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的诉讼制 度。上诉审程序是救济程序,设立上诉审程序的目的,是为了纠正 一审错误的裁判,表达法律的严肃性。然而,现行的上诉审程序 中,还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经笔者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我国刑 事上诉制度存在诸多问题,急待完善。针对我国刑事上诉制度存在 的上述弊病及其成因,笔者认为,我国现行刑事上诉制度必须进展全 面的变革,以更好的表达该程序的根本价值取向即保障刑事案件审 理和裁判的正确性、公正性和司法权威性。 基于以上问题,笔者建议应当对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上诉 不加刑原那么的有关规定,作如下修改和完善: 其一,明确提出“检察院为了被告人利益提出抗诉”的规定并 将其也纳入“不得作出对被告人不利的变更”的范围。在我国,检 查机关不仅是公诉案件的起诉机关,而且是《宪法》规定的法律监 视机关。它不仅有权指控犯罪、追究犯罪,而且有责任维护法律的 正确实施。因此,对于初审法院作出的对被告人不利的错误裁判, 它当然应该为了被告人的利益提出抗诉,这不仅是在维护被告人自 己的合法权益,而且是在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司法的公正与 尊严。 其二,将《刑事诉讼法》第190条第2款规定的“不得加重被 告人的刑罚”修改为“不得作出对被告人不利的变更”,据此,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