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有关保运投料试车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生产准备工作,确保投料试车一次成功,使建设项目投料试车后实现“安、稳、长、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规定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生产准备工作,确保投料试车一次成功,使 第一条 建设项目投料试车后实现“安、稳、长、满、优”运行,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 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所属 第二条 企业新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大、中型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其它建设项目可 参照执行。 本规定涉及的劳动安全、环保、消防和工业卫生,按照国家和股份 第三条 公司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执行。 生产准备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始终。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 第四条 要编制《生产准备工作纲要,将生产准备与投料试车工作纳入工程建设项目总 体统筹控制计划中。 试车工作要遵循“单机试车要早,吹扫气密要严,联动试车要全,投料 第五条 试车要稳,试车方案要优,试车成本要低”的原则,做到安全稳妥,一次成功。 第二章 生产准备 第六条 生产准备的任务 ㈠组织准备; ㈡人员准备; ㈢技术准备; ㈣物资准备; ㈤资金准备; ㈥营销准备; ㈦外部条件准备。 第七条 组织准备 ㈠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建设单位要组建生产准备机构,编 制《生产准备工作纲要,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 则,负责生产准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