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三中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体作用,加强学校内部民主管理,推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三中教职工代表大会是三中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
三中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体作用,加强学校内部民主 管理,推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三中教职工代表大会是三中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 利、参与决策、监督管理的最高代表机构。 第三条 三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是制定学校的发展方向、 确定重大决策、选举产生校领导班子和校团委负责人、讨论与制 定有关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决策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三中教职工代表大会设主席团和各种委员会等组织机 构。 第五条 主席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教职 工代表大会的召开、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 各种委员会根据代表大会的需要设立,如决策委员 会、监督委员会等。 第三章 选举与产生 第七条 三中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遵循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代表人数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条 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方式包括直接选举、间接选举和 委派选举。 第九条 代表大会产生后,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 第1 页共 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