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 财产一切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财产范围 凡为被保险人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金银、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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