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际货运保险欺诈案例分析
国际货运保险欺诈案例分析 在国际货运业务时,要先搞清各段的运费,根据贸易双方的合同,应分别由哪方支付。遇到进口业务的离岸价或对方工厂交货价,在全权委托对方协助办理之前,先尝试着自行找货代(主
国际货运保险欺诈案例分析 在国际货运业务时,要先搞清各段的运费,根据贸易双方的合 同,应分别由哪方支付。遇到进口业务的离岸价或对方工厂交货价, 在全权委托对方协助办理之前,先尝试着自行找货代(主要是在对方 城市或国家有分支机构或业务合作密切的代理)。那么,下面是由为 大家分析的国际货运保险欺诈案例,欢迎大家参考学习。 无单提货引起保险索赔 1995年6月6日,江苏中山集团国际贸易公司(以下简称中山 公司)与美国PacificMarketingandSalesIns.(以下简称PMS公司) 签订了一份供贷合同,即中山公司向美方PMS公司提供12英寸黑白 电视机3589合,总货价值126693、70美元,付款方式为D/P。中山 公司分别于同年8月11日和8月15日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江苏省 分公司国际部(改制后称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 简称江苏财保)投保了短期出口信用综合险和伦敦协会贷物条款(A) 附加战争险,货运险保险金额为139362美元,并交付了相应的保费, 1995年8月11日该批货交美国Speedy公司承运,签发清洁提单。 货物出运后,中山公司多次催促买方付款提贷,买方迟迟拖欠,不予 正面答复,直至同年11月15日中山公司收到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退 回的全套正本单据,方知买方拒付贷款、后经多方查询方知该货巳被 买方律师的担保函提走,当中山公司转向向承运人追索时,美方 Speedy公司在上海的代理办事处已悄然搬迁,不知去向、这显然是 一起国际贸易欺诈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