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称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实验室及其从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