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常德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24年常德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常德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常德市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管理。第三条
2024年常德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合常德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常德市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管 理。 第三条常德市规划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解释和实施。 第四条常德市规划管理应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 益相统一,秉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维护公共利益,促进城市良性有序发展。 第二章规划的编制与管理 第五条规划的编制应当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参与广泛,确 保规划内容和目标与常德市的实际情况相适应。 第六条规划编制应当全面考虑自然、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因 素,合理控制土地利用总量和结构,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保 护。 第七条规划编制应当充分考虑常德市的历史文化传承和城市 形象塑造,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 第八条规划编制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原则,合理确定城市功能 布局,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提高城市发展质量。 第九条规划编制应当注重绿色发展,推动城市生态环境保 护,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第1页共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