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议程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建设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第一条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职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民主建设工作委员会是在职代会闭会期间,代表职代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参与医院民主管理、民主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 民主建设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第一条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职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民主建设 工作委员会是在职代会闭会期间,代表职代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参与医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医院改革、发展等重大事项(包括院 务公开、医疗、教学、科研、产业等)的决策,审议医院涉及职工切 身利益如工资、分配、人事等规章制度,对干部进行民主监督的机构。 第二条 职代会民主建设工作委员会具有以下职责: 1.参与讨论医院院务公开事项和医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改 革方案、职工队伍建设等医院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 建议,促进民主决策;听取和讨论医院重大改革发展建设方案和执行 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2.按职代会规程规定,不断推进民主评议干部工作,与医院党委组 织部、纪委监察处等部门密切配合,参与对院领导进行民主评议,参 与院级干部和处级干部的推荐考评工作,并对干部履职情况提出嘉奖、 晋升或予以处分、降职的建议。 3.审议通过职工人事分配等方案和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他关系职 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规章制度和规定,监督有关部门颁布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