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书

小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一:三小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书(未盖章)   “三小”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书   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对“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要求,为确保“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按属地管理的原则

小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一:三小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书(未盖章) “三小”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书 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对“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要求,为 确保“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你单 位(场所)与(村)居签订此责任书,明确你的单位(场所) 必须符合省公安厅制定的如下标准: 1、 不准在“三小”场所留宿过夜: 2、 不准违规用火、用电、用气: 3、 不准锁闭、封堵、占用安全通道和出口: 4、 室内装修要采用防火阻燃材料: 5、 严禁销售、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你单位(场所)如因为违反以上六项标准的要求而以发 生任何事故的,一切后果由你单位(场所)负责,并且承担 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单位(场所): 负责人: 村(居)委会 201 年月日 负责人: 注:“三小”场所指:(1)小档口:具有销售、服务 性质的商店、经营性餐厅、饭店、小吃店、汽车摩托、车维 修店、洗衣店、电器维修店等:(2)小作坊:具有加工、生 产性质的家庭作坊:(3)小娱乐场所:具有休闲、娱乐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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