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沙角B火力发电厂项目
广东省深圳沙角B火力发电厂项目中小企业融资案例,这是中国最早的一个有限追索的项目中小企业融资案例,也是事实上中国第一次使用BOT中小企业融资概念兴建的项目中小企业融资案例。沙角B电厂的中小企业融资安排
广东省深圳沙角B火力发电厂项目中小企业融资案例,这是中国最早的一个有限追索的项目 中小企业融资案例,也是事实上中国第一次使用BOT中小企业融资概念兴建的项目中小企业 融资案例。沙角B电厂的中小企业融资安排本身也比较合理,是亚洲发展中国家采用BOT方 式兴建项目的典型。 一、项目情况介绍: 项目:深圳沙角火力发电厂建设。1984年签署合资协议,1986年完成中小企业融资安排、 动工兴建,1988年建成投入使用。电厂总装机容量70万千瓦。 项目投资结构:深圳沙角B电厂采用了中外合作经营方式,合作期为10年。合资双方分 别是:深圳特区电力开发公司(中方),合和电力(中国)有限公司(外方,一家在香港注册专 门为该项目而成立的公司)。在合作期内,外方负责安排提供项目的全部外汇资金,组织项 目建设,并且负责经营电厂10年。外方获得在扣除项目经营成本、煤炭成本和付给中方的 管理费后全部的项目收益。合作期满后,外方将电厂的资产所有权和控制权无偿地转让给中 方,并且退出该项目。项目投资总额:42亿港币(按86年汇率,折合5.396亿美元)。项目 贷款组成是:日本进出口银行固定利率日元出口信贷26140万美元,国际贷款银团的欧洲日 元贷款5560万美元,国际贷款银团的港币贷款7500万美元,中方深圳特区电力开发公司的 人民币贷款(从属性项目贷款)――9240万。(有关数据资料参见CliffordChance, ProjectFinance,IFRPublishingLtd.1991.) 项目能源供应和产品销售安排:在本项目中,中方深圳特区电力开发公司除提供项目使用 的土地、工厂技术操作人员,以及为项目安排优惠的税收政策外,还签订了一个具有“供货 或付款”(SupplyorPay)性质的煤炭供应协议和一个“提货与付款”(TakeandPay)性 质的电力购买协议,承诺向项目提供生产所需的煤炭并购买项目产品――电力。这样,中方 就为项目提供了较为充分的信用保证。 从表面上看,电厂项目并没有像一般在发展中国家兴建基础设施项目那样依靠政府特许为 基础,而是中外合资双方根据合作协议以及商业合同为基础组织起来的。但是,由于中方深 圳特区电力开发公司和项目的主要担保人广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都具有明显的政府背景, 广东省政府也以出具支持信的形式表示了对项目的支持,因此深圳沙角B电厂项目实际上也 具有一定的政府特许性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