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托托乡中学文明和谐家庭评选实施专项方案
精河县托托乡中学“文明友好家庭”评选实施方案家庭是社会组成最基础细胞,是我们每个人赖以生存地方,家庭幸福安宁和文明程度,直接关系着每个人工作和生活,关系着社会稳定和温馨,关系着我校校园友好和发展。为深
“” 精河县托托乡中学文明友好家庭评选实施方案 家庭是社会组成最基础细胞,是我们每个人赖以生存地方,家庭幸福 安宁和文明程度,直接关系着每个人工作和生活,关系着社会稳定和温馨, 关系着我校校园友好和发展。为深入落实党十七大和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 “ 推进我校文明友好建设,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开展,学校工会决定开展文明 ” 友好家庭评选,依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评选实施方案。 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调整) 组长:孙建峰 副组长:苏万忠李爱花 成员:杨林、杨大威、崔军、石丽娜、张晓慧 二、评选对象:全校已婚在职教职职员。 三、评选措施: 以家庭为主体,采取自荐和民主推选相结合,基层推荐,层层评选, 上报审批。 四、评选条件: 1 、爱国遵法,热心公益,扶贫济困,捐资捐物表现好; 2 、学习进取,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好; 3 、热爱学校,服从安排,工作不斤斤计较,教育教学成绩很好; 4 、男女平等,夫妻恩爱,一家相处尊老爱幼,互敬互让互信互勉互帮 好; 5 、一家几代同堂,组员事业有成,儿女健康成长,家庭卫生环境和邻 里关系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