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会计法
- 二、会计管理体制 三、会计监督 ㈠单位负责人的义务 ⑴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⑵对依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打击报复的,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
第十三章会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