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精神科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精神科评分标准(试行)一、 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20分,“医疗服 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精神科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