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签劳动合同
第三次签劳动合同 第三次签劳动合同 郑先生咨询: 我在现公司从事管理工作已经两年多了,所续签的第二份劳动合同的期满日是xx年10月31日。我身体安康,工作成绩突出,公司给予的待遇也很好,因此在合同到期
第三次签劳动合同 第三次签劳动合同 郑先生咨询: 我在现公司从事管理工作已经两年多了,所续签的第二份劳动合同 的期满日是xx年10月31日。我身体安康,工作成绩突出,公司给 予的待遇也很好,因此在合同到期时想与公司续签合同。朋友跟我 说,新《劳动法》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节合同后,可 以跟单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我想咨询一下: 一、《劳动法》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二、《劳动合同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三、届时再签新合同的话,我可否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签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是不是可以一直在这个 单位工作 到退休了? 律师解答: 一、《劳动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你显 然不符合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这个条件。 二、《劳动合同法》那么扩展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该法 第14条第2款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 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 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 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 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 休年龄缺乏10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