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用品买卖合同
劳保用品买卖合同第一条 出卖人(甲方):第二条 买受人(乙方):第三条 签订时间:第四条 签订地点:第五条 实行三包,质保期为三个月。第六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第七条 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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