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科举与门荫制度及中国科举概述
唐朝科举与门荫制度及中国科举概述 科举 唐代科举分为常科和制科。 常科 常科包括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六科。 秀才为最高科等,考试方略策,要求应举者熟悉经史,精通经世治 国的方
唐朝科举与门荫制度及中国科举概述 科举 唐代科举分为常科和制科。 常科 常科包括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六科。秀才 为最高科等,考试方略策,要求应举者熟悉经史,精通经世治国的 方略,这对于缺少经史知识,醉心词华的唐初士子来说,是很难达 到的,都不敢投考秀才科。永徽二年,遂被停废。明法、明书、明 算考试专门学问,及第后从事专门工作,一般不能担任高级官吏, 应举者也很少。士子所趋,主要是明经和进士两科。明经主要考试 两部儒家经典。唐制正经有九,《礼记》、《左传》为大经,《毛 诗》、《周礼》、《仪礼》为中经,《周易》、《尚书》、《公羊》、《谷 梁》为小经。通两经者一大一小,或两中经。同时还要兼习《孝经》、 《论语》。唐初,明经是按照经的章疏试策。许多举子不读正经, 只是把与对策有关的章疏义条抄录下来进行背诵。为了促使举子去 ○ 读正经,高宗调露二年(公元六八年)决定加试帖经。帖经即取经 书中的一行,把其中的几个字蒙住,让考试者填充。帖经通过后, 然后试策。儒家经典的背诵成为明经采取的先决条件。但这样一来, 举明经者死记硬背,不求义理的情况更为严重。为了改善这种情况, 开元二十年(公元七三七年)又规定,降低帖经及格的标准,改策 问经义为口问大义十条,同时加试时务策三道。由于经业之人鲜能 对策,亦不及文义,因此时务策和口问大义的考试,不过是走个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