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用品穿戴不合格现象有哪些
防护用品穿戴不合格现象有哪些 1.生产现场穿高跟鞋、凉鞋或拖鞋;高处作业穿硬底鞋,电气作业未穿绝缘鞋; 2.生产现场穿背心、短裤、裙子、宽松衫、戴头巾、围巾或敝开衣襟、打赤膊、打赤脚等
防护用品穿戴不合格现象有哪些 1.生产现场穿高跟鞋、凉鞋或拖鞋;高处作业穿硬底鞋,电气作业未 穿绝缘鞋; 2.生产现场穿背心、短裤、裙子、宽松衫、戴头巾、围巾或敝开衣襟、 打赤膊、打赤脚等,以及其它担心全装束; 3.超过颈根的长发,披发或发辫,而未戴工作帽或不将头发置于帽内 进入生产现场; 4.戴手套或未扣袖口操作旋转机床; 5.工作时有颗粒物飞溅时,未戴护目镜或面罩; 6.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等作业场所穿化纤服装操作; 7.高处作业或在有坠落物体下方穿插作业时未戴硬质安全帽; 8.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实行牢靠安全措施; 9.有毒有害作业未按规定配戴防护面具或耳塞; 10.带电拉高压跌落保险开关或隔离刀闸时未使用合格绝缘工具; 11.使用I类手持式电开工具未配备漏电爱护器;在潮湿密闭容器内检 修时,未使用Ⅲ类手持电开工具;(手持电开工具按绝缘方式分为I、Ⅱ、 Ⅲ类,使用不同类别的手持电开工具有不同的安全要求。Ⅱ类在外其壳 上有明显的“回”形标志,Ⅲ类使用的工作电压为42伏的安全电压,假 如外壳上没有明显的“回”形标志,又使用42伏以上的电压则为I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