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号灯采购及安装合同书
精河县交通信号灯采购及安装合同书甲方(发包方):精河县城乡建设局指定代表人: 职务地址: 联系电话乙方(承包方):博乐市浙新灯饰城法人代表人: 蔡子芽 职务 总经理地址:博乐市北京桥建材市场 15
精河县交通信号灯采购及安装合同书 :精河县城乡建设局 甲方(发包方) 指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联系电话 :博乐市浙新灯饰城 乙方(承包方) 法人代表人:蔡子芽职务总经理 151-160 地址:博乐市北京桥建材市场号号 15209093333 联系电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 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精河县交通信号灯、采购及安装。 工程地点:精河县五一路与团结路交叉路口和团结 2 路与幸福路处。 2 、质量等极:合格。 3725000 、合同价款:全包价 元,大写:柒拾贰万伍仟 元整。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GB-5768-1999 、合同条款, 国标安装规范。 2 、行业标准。 第三条甲方工作 1 、负责主柱基础点位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