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电动车管理规定
广州市电动车管理规定 为加强电动车,维护公共交通秩序,广州市政府制定了关于电车相关管理规定,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广州市电动车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广州市电动车管理规定 为加强电动车,维护公共交通秩序,广州市政府制定了关于电 车相关管理规定,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广州市电动车管理规定的相 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城市汽车、电车的经营管理,进一步开展 城市公共交通,为社会提供平安、舒适、优质的效劳。根据国务院 有关城市公共交通产业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范围内经营公共汽车、电车的单位和个人均须 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中所指的专营区域是指广州市属八个行政区域范 围。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城市公共汽车、电车专营权是指符合条件的 企业经竞投中标后,单独享有在规定的区域或线路和期限经营公共 汽车、电车业务的权利。 第五条广州市公用事业局(以下简称市公用局)是本市城市公共 汽车、电车专营的行政主管部门。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以下简称 市客管处)具体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并依照本规定从事管理职 能,负责行政执法工作。 第六条专营企业在专营期限内的合法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其 合法权益不得被侵害。 第二章专营权的获得 第七条申请竞投专营权的企业须经市客管处进行资质审查,符 合条件的,可参加专营区域线路的竞投,中标者获得专营权。 第八条申请竞投专营权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