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系教学质量监控制度
山东交通学院经济系教学质量监控暂行规定 一、目的和指导思想第一条 教学质量是教学工作的生命线。教学质量监控是以一定的标准为尺度,对教学全过程以及影响教学全过程的
山东交通学院经济系教学质量监控暂行规定 一、目的和指导思想 第一条教学质量是教学工作的生命线。教学质量监控是以一定 的标准为尺度,对教学全过程以及影响教学全过程的教学环境因素所 实施的检查、评价、督导等管理活动。为充分发挥教学质量监控对维 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学质量监控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为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循 教育、教学规律,恪守科学、客观、公正原则。 二、监控组织体系 第三条为保证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有效开展,建立经济系教学 质量监控组织体系,实行两级监控。 第一级:系级监控。成立经济系教学质量监控委员会,由系主要 负责人任主任,分管教学工作的系副主任、分管学生工作的系总支副 书记任副主任,各教研室主任、团总支书记(或学生辅导员)、系学 生会主席(或学习部部长)为成员。 教学质量监控委员会负责全系的教学质量监控的领导、教学监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