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通知范文
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通知范文 各区旅游局、*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旅游局: 为进一步指导我市旅游开发工作,根据《*市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市
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通知范文 各区旅游局、*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旅游局: 为进一步指导我市旅游开发工作,根据《*市旅游条例》(以下 简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 部门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资源按照有关标准进行普查、评估、 论证,建立旅游资源档案,指导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年决定对 我市旅游资源进行全面普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按照国家标准《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的标准,对我市 旅游资源按地文景观、水域景观、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遗 址遗迹、建筑与设施、旅游商品、人文活动等八大类进行普查,通 过普查和形成评价意见,以进一步指导我市旅游开发工作。 本次调查主要依据旅游资源分类表确定全市重点调查对象,以 旅游资源单体调查为核心,依托各区旅游局工作网,采取表格、文 字、图片、附件相结合的方式定时上报、汇总。各区提交的旅游资 源单体调查材料,表格资料应根据《旅游资源单体调查表》对照调 查对象现状如实填写;文字资料应当凝练、直白、精要并富有一定 感染力,突出旅游资源对象的特色、优势和核心价值;图片资料应 当清晰可辨、色泽光荣自然、对象突出明显、整体效果良好;有讲 解词或导游词的,应将讲解词或导游词作附件一并提交。以上表 格、文字、图片和附件,要求各区旅游局按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 文档各一份。 本次调查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八大局部: (一)地文景观类。重点为山岳型旅游地、滩地型旅游地、奇 特与象形山、岩石洞与岩穴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