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工作职责

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工作职责1、立案、立卷。书记员在收到立案材料后,应当尽快将案件材料装订成卷,并登记在检察官以及自己的收案登记表上。2、通知当事人(询问或者开庭)。书记员收到案件材料后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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