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新规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为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可能降低安全事故发生,遵照“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降低损失”标准,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1.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校产不受损失,杜 绝或尽可能降低安全事故发生,遵照“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降 低损失”标准,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安全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个月要对学生进行相关安全方面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 化;每班每七天应有针对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 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 使用常识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汇报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重大伤亡事故半小时以内汇 报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立即汇报;对事故汇报要形成书面汇报一式三 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学校存档,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老师值周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管理,确保学校教 学秩序正常;要常常和辖区派出所保持亲密联络,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 作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老师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升教学水平和质量,随 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改变,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 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