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修改版]
第一篇: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1989年11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4号令)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危险房屋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促进房屋有效利用,制定本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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