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炳寅观点汇总-精华
朱炳寅观点汇总-精华 关于“嵌固层”和“嵌固部位”问题 关于结构底部嵌固层及上部结构嵌固端的刚度比问题,不少网友没闹明白 1)《高规》第3.5.2条第2款中“对结构底部嵌固层,该比值
- 朱炳寅观点汇总精华 关于“嵌固层”和“嵌固部位”问题 关于结构底部嵌固层及上部结构嵌固端的刚度比问题,不少网友没闹 明白 13.5.22 )《高规》第条第款中“对结构底部嵌固层,该比值不宜小 1.5 于”; 25.3.7 )《高规》第条规定“地下一层与首层的侧向刚度比不宜小于 2 ”。 1 这两条规定不矛盾,)指的是,首层与二层的侧向刚度比(当地下 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时), 2 )指的是地下一层与上部结构首层的比值。 3.5.22 《高规》第条第款的规定,较适合于上部结构的嵌固端为绝 对嵌固(不带地下室,将地下室顶板标高确定为嵌固端,嵌固端的水平位 移、竖向位移和转角均为零)的计算模型。 22 关于)条中比值的限值合理性问题,可查阅《筏基规范》及我的 新抗规书。 我们事务所一般做法:计算时取基础顶面做结构计算嵌固端,构造上 满足首层结构嵌固;约束边缘构件从负一层开始设置。而现新抗规及新高 规都明确规定: 6.1.10.37.1.4.3 《抗规》款;《高规》款 16.1.141342 、规范条、、款为满足结构首层嵌固的强度要求;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