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露天矿山植被修复技术导则
山东省露天矿山植被修复技术导则(试行) 为规范露天矿山植被修复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本技术导则。本导则作为露天矿山编制“一矿一策”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的依据。 一、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边坡达
山东省露天矿山植被修复技术导则(试行) 为规范露天矿山植被修复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 本技术导则。本导则作为露天矿山编制“一矿一策”生态修复 项目实施方案的依据。 一、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边坡达到稳定状态、具备植被修复条件的岩质 采石坑(含采坑底面和高陡边坡)、渣土(弃石)坡、取土深坑。 边坡未稳定、需要采取技术措施(附录1)进行处理的,不属于 本导则范畴。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 遵循自然生态系统内在规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治理,根据矿 山类型、立地条件和当地实际,采取适宜的植被修复措施;坚持 乔、灌、藤、草相搭配,注重与周边自然环境协调统一,构建物 种多样、结构合理、功能稳定的植被生态系统;坚持一矿一策、 量力而行,科学合理制定植被修复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修复方式 (一)岩质采石坑 主要由底部平面和边坡立面(或断崖)组成,边坡立面的高 度、底部平面进深决定了植被修复的难度。根据断崖下面底部平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