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第四章总结
中级经济法第四章总结[精华帖]业务事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况时不予设立1、 有损中国主权的;2、 违反中国法律的;3、 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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