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规划编制建设用地容积率指标指引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建设用地容积率指标指引为科学、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与空间资源,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内容,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引。1、 建设用地容积率控制指标将地上容积率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建设用地容积率指标指引 为科学、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与空间资源,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内容,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1 、建设用地容积率控制指标将地上容积率作为规划控制的重点,特殊地段对地下容积 率要进行控制。 2 、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按照《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进行分类。 指标 33 、建设用地面积大于公顷的居住类用地,可按本指引《成片居住类用地地上容积率 表》(以下简称《表一》)的规定核定地上容积率控制指标。 433 、建设用地面积小于公顷的居住类用地和商业类用地,可按本指引《小于公顷建设 用地地上容积率指标表》(以下简称《表二》)的规定核定地上容积率控制指标,其中建 0 . 5 公 顷 的 居 住 类 用 地 和 商 业 类 用 地 , 可 按 《 表 二 》 的 规 定 相 应 折 减 。 设用地面积小于 5 、建设用地地下容积率控制指标在满足储物、停车、市政公用、人防等配套服务设施 的建 设的条件下,根据功能需要合理确定。 中心 6 、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合理划定市级、区级的 区和城市标志性区域等特殊功能区的范围;特殊功能区内各类建设用地容积率指标可参 照《表 一》、《表二》的控制标准,适当提高,合理确定。 7 、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风貌规划等上位规划,合理划 定特 色风貌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生态保护区等保护区的范围;保护区内各类建设用地 的容积 率指标应在符合所在区域保护控制要求的前提下,相应合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