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任审判员工作细则

独任审判员工作细则 为加强法院审判工作改革力度和队伍建设,提高法官队伍的素质,充分发挥独任审判的职能作用,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独任审判员工作细则 为加强法院审判工作改革力度和队伍建设,提高法官队伍的 素质,充分发挥独任审判的职能作用,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审判 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官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结合审判实践和本院实际, 制度本制度。 第一条独任审判员是指人民法院具有独任审判资格的审判 员(含助理审判员),独任审判员对案件独任审理和判决。 第二条担任独任审判员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严守审判纪律,秉公执法,清正廉 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审判工作。 (三)有审判实践经验,能够用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解决 审判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能够熟练驾驭庭审活动,并有较强的语 言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规范、熟练制作诉讼文书。第三条 选任程序选任独任审判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公布拟任独任审判员名额及要求; (二)符合任命条件的法官提出书面申请或由庭长、主管院 长从符合条件的法官中推荐人选; (三)根据选任条件对自荐和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 预选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第1页共5页

腾讯文库独任审判员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