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提前介入工作工务系统实施细则

铁路提前介入工作工务系统实施细则一、 组织机构路局成立工务系统提前介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管副局长副组长:各铁路公司总经理、各指挥部指挥长、工务处处长、建管处处长组员:各铁路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各指挥部

铁路提前介入工作工务系统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 路局成立工务系统提前介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管副局长 副组长:各铁路公司总经理、各指挥部指挥长、工务处处长、建管处 处长 组员:各铁路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各指挥部主管副指挥长、工务处 主管副处长、建管处主管副处长 2.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务处) 主任:工务处主管副处长 成员:工务处线路科科长、路桥科科长、安设办主任及主管工程师。 3. 设备管理单位成立提前介入工作小组 组长:段长副组长:主管副段长 组员:段线路科科长、路桥科科长、安全科科长、提前介入工作小组 办公室主任 4. 设备管理单位提前介入工作小组办公室 设备管理单位选派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工程技术人员参加提前介入 办公室工作,并指定一人为办公室主任。 提前介入工作人员:符合本细则中提前介入人员资格的管理人员或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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