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三个区分开来”三项措施
纪委监委“三个区分开来”三项措施 巴彦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不断完善深化容错免责机制,采取三项措施,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鼓劲,为受到诬告的干部澄清。
纪委监委“三个区分开来”三项措施 巴彦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 的重要要求,不断完善深化容错免责机制,采取三项措施,为担当 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鼓劲,为受到诬告的干部澄清。 一是建立机制。巴彦县纪委监委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失实信访举报 澄清正名制度(试行)》,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障党员干部 合法权益,鼓励保护广阔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巴彦县健全 工作机制,对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予以澄清正名。适时出台了 《关于加强容错免责机制实际运用的通知》。对澄清正名工作的启 动程序、具体方式等作出详细规定。重点对被检举控告人在换届选 举、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受到或者可能受到影响的; 被检 举控告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到侵害或者正常工作等受到不良影 响的,及时予以澄清。目前,对县人社局局长初洪福、住建局刘洪 伟等17名干部的不实举报进行严肃核查后,予以澄清正名。 二是回访疏导。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回访受到诬陷错告的党员干 部,通过谈心谈话,做好解释及思想工作; 回访被举报人所在单 位,及时通报澄清,协助其解除心理负担和后顾之忧;回访受诬告 干部家属,为干部正名,消除家属思想顾虑。先后累计开展回访工 作20余次。 三是公开澄清。从为干部干事创业创造宽心舒适的工作环境着手, 对明显属于主观臆断、乱扣帽子和线索不清、无理取闹的信访举报 进行仔细甄别和筛查,灵活采用信访公开答复会、组织生活会和案 件通报会等形式,邀请被举报人、被举报人单位、党员群众等参加 会议,公开为受到诬陷或反映不实的党员干部“正名”,让干部卸 下包袱、轻装上阵。全县先后累计召开信访公开答复会16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