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最新培训讲义
- 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 - 一、试点地区。 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含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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