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档位租赁合同书
市场店(档)租赁合同书甲方(出租方):深圳市 乙方(承租方): 市场 ___号码:
市场店(档)租赁合同书 : 甲方(出租方):深圳市乙方(承租方) ___ 市场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为确保本市场生意兴隆,维护深圳市商品交易秩序,加强对商品市场的 监督管理,促进商品市场的发展,在维护双方利益,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下, 签订以下租赁合同。 一、甲方将市场首层号店(档)租给乙方经营。 租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期年。 二、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缴交合同押金 元人民币,乙 方履行合同条款,合同期满后,甲方凭乙方押金单如数归还给乙方。 三、甲方租给乙方的店(档)月租金总额人民币 元。并在每(月, 季,半年)1~10号缴交(上述三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取 项打√),逾期缴交按费用总额每天支付滞纳金5%,超期30天者,甲方有权 提前终止合同,押金不予退还。 四、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不含装修期),乙方必须10天内到位经营(只 准自己经营,不经甲方同意,不准中途退店或档),逾期者,甲方收回店(档) 另作安排。 五、甲乙双方均遵守(深圳市经济特区商品市场条例)和遵守国家的政 策、法规,尤其为安全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防火工作,保障市场安全 生产。同时乙方严禁在店(档)内从事“黄、赌、毒”等违法行为。 六、乙方只准在店(档)内经营(店铺在建筑结构内经营,档位在划线 内经营),服从监督部门和市场工作人员管理,如果不服从管理者,经多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