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协议书-基坑支护工程
施工安全协议书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联合中建(呼和浩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中化呼和浩特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工程名称: 联建·岭秀阁基坑支护 工程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
施工安全协议书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联合中建(呼和浩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中化呼和浩特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联建·岭秀阁基坑支护工程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 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 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 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 检查与指导。 2、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 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 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 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