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 一、修业年限及授予学位名称 学制4年,最低毕业学分165,允许学习年限为3-6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开展,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良好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 一、修业年限及授予学位名称 学制4年,最低毕业学分165,允许学习年限为3-6年。授予法学 学士学位。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开展,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 良好的思想品质与法律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法律 实务技能,富有专业精神与人文素养,具备法学专业根本理论与根 本知识,能在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律师事务所、金融机构以 及公司企业的法务部门脱颖而出的法律实务人才。 三、培养规格及要求 贯彻教育部“厚根底、宽口径”的人才培养要求,着力培养具有良 好的思想品质与法律职业道德、掌握法学学科扎实的专业知识,具 备一定的经济、及理工科根底知识,具备能运用法学与其他学科知 识方法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掌握根本的 计算机、网络知识,能适应多样化法律职业要求的应用型、复合型 卓越法律人才。 1、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崇高的法律信仰,公平正义的理 念,崇尚和献身法治的精神,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忠于法律和维 护-法律的使命感与责任感。 2、系统掌握法学根底理论与根本知识,具备科学的'法学知识结 构,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3、通过大量的实务课程、庭审观摩、实习基地岗位实习等科学严格 的职业训练,使学生具备较强的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去分析、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