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待加强的方面

县级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待加强的方面组织法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概括起来就是“四 权”,即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 会议议事程序一般包括议案提出、审议、表决和公布。法律 规定,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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