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代表接待日核心制度实施新版细则中心医院
*医院医药代表接待日实施细则为落实《医院医药代表接待日制度》,建立医院和医药生产经销企业之间信息和技术交流正常渠道,增加接待渠道透明度,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促进医务人员廉洁自律,特制订《*医院医药代表接
*医院 医药代表接待日实施细则 为落实《医院医药代表接待日制度》,建立医院和医药 生产经销企业之间信息和技术交流正常渠道,增加接待渠道 透明度,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促进医务人员廉洁自律,特制 订《*医院医药代表接待日实施细则》。 一、接待时间: 每三个月最终一周星期三下午 3:00—5:00。 二、接待地点: 医院电教厅(遇特殊情况需更改时间、 地点则另行通知)。 三、接待工作安排: 1.接待日由监察科牵头,药剂科负责具体落实相关工作。 接待准备: 2.医药代表预约登记。接待日前,医药代表 须填写《医药代表接待日志录表》向药剂科发送电子邮件(邮 箱:****@126.com)预约登记。药剂科按电子邮件接收日期 登记,并审查资料,作出相关评价,在接待日前五天通知预 约医药代表。相关表格及资料可在******@126.com(密码: ***)下载。除特殊情况外,未经预约登记,接待日恕不接待。 非接待日时间不接待。 参与接待人员: 3.邀请药事管理和药品诊疗学委员会组 员、药学人员、临床科主任及其它医务人员参与,实施集体 接待,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

